沂源县2014年防汛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14-07-3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按照省、市防总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为确保全县安全度汛,现就做好2014年防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认清当前形势,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做好今年防汛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清醒认识防汛抗旱工作的复杂形势,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工作措施,确保防汛安全。
从天气情况看,受全球气候影响,我县极端天气次数高于常年,局部地区特别是山区发生暴雨洪灾的机率大,全县防汛形式十分严峻。各防指、各成员单位要站在搞好防汛抗旱工作事关减少灾害损失,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早宣传、早发动、早准备、早部署,使广大干部群众在思想上、行动上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的意识,坚决克服消极心理、麻痹心理、侥幸心理,认真吸取今年入夏以来南方地区洪涝灾害带来巨大损失的教训,未雨绸缪,狠抓薄弱环节,完善各项备汛措施,为全县社会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今年,我县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防汛抗旱并重,积极推进两个转变,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坚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举,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和抢险工作,确保安全度汛;为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提供保障,努力减轻水旱灾害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防汛工作总的目标是: “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这个中心,全力抓好“山洪及地质灾害防御,水库安全度汛,工矿企业安全及集镇防洪安全”四个重点。在发生一般洪水时,确保重要堤防不缺口,水库不垮坝,城区、集镇不受淹,交通和通讯干线不中断,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遭遇超标洪水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加强重点部位防守,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尽最大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目前,我县防汛抗旱工作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要求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全县防汛抗旱形势仍然非常严竣:一是防洪工程体系不尽完善,有的防洪工程还存在标准低、质量差、隐患多等问题,抵御洪水能力不强;二是防洪非工程措施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洪水预报、预警,防汛道路、通讯、防汛抢险队伍、防汛物料储备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三是部分干部群众对防汛存在侥幸心理,尤其是当前严重的干旱形势,导致部分干部群众产生了麻痹思想,影响了各项防汛措施的具体落实;四是异常天气气候,给防汛抗旱工作带来了很多不确定因素,特别是我县山高坡陡,河谷众多,强地形雨极易引发山洪灾害,山洪灾害防御任务十分繁重,等等。对此,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防汛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及早部署,提前准备,认真抓好各项防汛措施落实,确保全县安全度汛。
二、 认真落实责任,抓好防汛安全检查
一是全面落实以行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健全组织结构,切实将防汛工作落到实处。一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所有大中型河道、大中型水库、小(一)型水库由县领导分别挂包防汛任务。其它河道、水库由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领导干部分包。所有包水库、包河道的领导干部,要尽快上岗到位,熟悉工程情况,协调解决工程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二要实化责任内容。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对汛前准备、队伍组织、物资储备、防洪调度、应急抢险、人员转移等各个环节、各个岗位,都要明确相关的责任目标。三要加强责任人培训。对新任职的防汛行政责任人要及时组织开展上岗培训,学习掌握水库安全度汛法律法规、工作程序以及突发险情应急处置、抢护措施等知识,提高防汛抗洪指挥决策水平。
二是健全防御超标准供水和应对突发性洪涝灾害的组织机构,落实防御措施。从人员撤离、巡坝抢险、物料供应、安全保卫、新闻宣传、救灾安置等方面落实相应的指挥机构,明确指挥程序和调度责任,确保工作协调开展。
三是建立防汛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对因玩忽职守、麻痹大意、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是认真做好防汛宣传和发动工作;镇、街道、开发区防指及成员单位要加强防汛抗旱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加强对中小学生、山区群众的防灾知识宣传教育,将洪涝、地质灾害、干旱等自然灾害的防御知识纳入中小学课堂和群众教育内容,广泛开展《水法》、《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规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水法规和防汛形势,使水库上下游、沿河干部群众增强防汛的法律知识,提高防汛抗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各防指、各成员单位要从即日起对辖区内的防汛重点进行扎实细致的安全检查,切实解决度汛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认真修订完善防汛预案,努力提高应急抢先和避险能力
各镇(街道、开发区)防指、各有关单位要针对辖区内各类预案实施发现的薄弱环节、组织技术力量对各类防汛预案进一步细化和修订完善。一是要深入研究启动预案的预报条件和时机,强化重点环节,切实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合理性。要重点明确撤离责任,明确各级责任人和各单位包抓人员撤离的任务和措施,详细登记造册。二是认真做好山洪预案编制的完善工作,特别是要对山洪灾害的检测、预警、通讯和人员撤离避险环节的措施,进行细致周密的补充完善,健全村、组、户联防自救体系,落实责任。三是各镇(街道、开发区)防指要编制所在地集镇的防汛预案,明确防汛特征流量、水位,依次制定切实可行的不同量级洪水的“防、抢、撤”措施。四是逐库修订完善水库防汛预案,坚决杜绝多库公用一份预案。五是严格预案审批程序,按管理权限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县防汛总指挥部备案。各镇(街道、开发区)所在地的防汛预案报县防汛办审定备案,小型水库防汛预案报县防汛办审批。六要加强防汛物质储备,建立落实抢险队伍。继续实行“集中与分散结合,定点储备,规范管理,有偿使用”的办法,储备足够数量的抢险物资,明确管理责任,确保抗洪抢险的需要。各镇(街道、开发区)、村、各单位要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因地制宜组建抢险队伍,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模拟演练,配备必要的工具,提高实践能力。
四、抓好防御山区局部暴雨洪水、地质灾害工作
一是必须高度警惕,超前防范,加强对水库、河道、局部山洪灾害点的安全监测,健全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好职责。二是认真执行预案。对辖区内的排水系统和危房进行经常性检查,防止内涝、倒房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不定期对水库、塘坝、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小型水库、塘坝无人看管的现象。要落实水库管理责任人,安全度汛方案,抢险队伍、抢险物料和应急通讯设施。要提前落实应急排洪措施,严格执行批准的汛期控制运用计划,严禁盲目蓄水,确保水库安全度汛。要层层落实责任人,落实安全监测人员、报警等措施,广泛宣传普及防御山洪灾害知识,提高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撤离或应急避险措施,实行群测群防。在制定集镇乡村规划和修建民宅时,要避开险区,努力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五、坚持依法防汛,确保行洪畅通
各镇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水法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审批项目,坚决防止新的设障行为发生。一是各镇(街道、开发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检查纠正本辖区建筑单位向河道倾倒废料、建筑垃圾和乱采砂石等问题。对因修路和搞建筑而形成阻水、危害农房河堤、群众居住安全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二是按照“防汛工作属地管理,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各镇(街道、开发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要督促设障单位和个人于汛前全部完成清障工作。对不利于行洪、危害公路、河堤等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六、建立健全各级防汛办事机构,提高防汛工作水平和效率
各级要加强防汛常设办事机构建设,从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证。有防汛任务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汛期要设立临时防汛机构,负责处理本单位、本行业的防汛工作。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联系电话、值班安排等,要上报县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备案。自6月1日起,各级防汛机构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汛情、灾情和险情必须由本单位、本部门、本行政区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逐级、及时上报,严禁漏报、缓报、谎报和瞒报。
七、加强通讯建设,确保信息畅通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防汛通讯当作大事来抓。通信部门要迅速与防汛部门联系协调,并及时检修设备,确保通讯畅通。大中小型水库、重点河道、险工、险段要建立可靠的预报和预警系统,为抗洪抢险和危急时群众转移争取更多的时间。防汛紧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利用自身的一切通讯、交通工具及物资为防汛抗洪抢险服务。
八、科学调度洪水,防汛抗旱并重
包工程的行政首长和技术负责人,要及时掌握和分析雨情、水情及工情,严格按照市、县批准的控制运用方案进行合理调度。在保证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兼顾下游河道的安全,充分发挥水库拦蓄削减洪峰的作用,尽可能与下游区间洪水错峰,减轻其防洪压力。同时,各级政府要根据水资源短缺的现状,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科学调度洪水,在保证防汛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多蓄水、多补源,努力实现洪水资源化。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抓紧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支持、参与防汛抗旱工作,争取今年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提供防洪安全和水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