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报》:山东出台水法规体系建设规划
发布时间:2014-11-29
据了解,规划重点围绕统筹解决我省水资源短缺、水灾害威胁、水生态退化三大水问题,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水生态安全,和总体安排,是今后一个时期规范和指导全省水利立法工作的重要依据。山东规划到2022年,形成适合我省省情和水情、内容完整、体系完备、配套协调的较为完善的水法规体系,使各项涉水事务有法可依,基本满足水利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时,山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立法调研、明确立法责任、加强沟通协调、注重跟踪评估等一系列保障措施,以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2013-2017年和2018-2022年年两个五年规划期间,山东规划了包括《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已颁布)、《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省级地方性法规8件,《山东省水文管理办法》、《山东省小清河管理保护办法》、《山东省洪水影响评价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占用水域管理办法》等省级政府规章6件。截至目前,山东已基本形成包括6部省级地方性法规、11部省政府规章为支撑的水法规体系,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