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报》:山东生态建设从"水"字破题
发布时间:2014-10-30
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从"水"字破题,积极确立点面结合、立体推进战略和城市"包围"农村的总体布局,开辟城乡两大战场,全面实施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文明行动和水利风景区建设三大战役。水利风景区的星星之火,在全省呈燎原之势,水生态文明之花在齐鲁大地竞相绽放。
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 提升水环境
2011年年底,山东在深入总结水利风景区发展经验成效的基础上,率先提出"水生态文明城市"概念,确立了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三步走战略,决定从2012年1月起,全面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建立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管省长为总召集人,省政府办公厅领导及省水利厅厅长为召集人,联席会议由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海洋与渔业厅、林业厅、环保厅以及省质监局等9个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
山东按照因地制宜、积极稳妥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各市、县(市)人民政府积极申报创建水生态文明城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一批、评选一批、命名一批。对水生态文明城市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审一次,对成果不能巩固的,取消命名。围绕创建工作出台了《山东省水生态文明城市评审命名办法》,组建了评审专家库,制定了专家组工作规程及评审操作实施细则。